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样的?
1、破产成本。破产成本包含:破产案件的诉讼成本;管理、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成本;管理人实行职务的成本、报酬和聘用员工的成本。
2、共益债务。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,为了全体债权人的一同利益与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。
3、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成本和共益债务后,根据下列顺序清偿:
破产人所欠职工的薪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成本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保成本,与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;
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成本和破产人所欠税款;
普通破产债权。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需要的,根据比率分配。 破产企业的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职员的薪资根据该企业职工的平均薪资计算。
公司债务清偿方法有什么?
1、货币偿还
根据债务的类型、金额以货币直接清偿,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法还债,也可以给付现金。
2、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
公司账款是指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、材料、提供劳务等,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,与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。
3、以股份或债权偿还债务
企业的股份是企业的要紧财产,只须是企业的财产,都可以用来偿还债务。公司对外债权能给公司带来肯定资产利益,也是公司资产的要紧组成部分。因此,公司股份和公司债权都可以用来偿还债权,但股份和债权有其特殊性,股份价值容易变化,债权有索债不能的风险,因此用股份和债权偿还债务的时候,债权人要对此进行审察。只有债权人赞同了,公司才能以股份或债权偿还债务。
4、以劳务偿还债务
所谓劳务,就是以活劳动形式为别人提供某种特殊用价值的劳动。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,而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。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大家精神上的需要,也可以是满足大家物质生产的需要。
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?
1、实质履行原则,也称实物履行原则,是指债权人、债务人需要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。在合约的履行中,不可以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。不可以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办法代替合同的履行。只有如此,才能有效地保证有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拓展。当然,因为不可抗力等缘由导致不可以实质履行时,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、部分履行或不履行。
2、全方位履行原则,也称适合履行原则。债务人需要依合同约定的期限、方法来履行债务,而不能随便提前、迟延或更改履约方法。如此,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。
3、协作履行原则。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、互相帮助、一同努力,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,保证合约的履行。
4、强制履行原则。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,而又不是例外责任的,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,直至其破产清算。如此可促进企业强化营运管理,增强法制意识,有效地防止“债多不愁”的不正常现象。
5、履行效益原则。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状况下,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法,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、于已有利。